落实兼职团干部待遇 实现基层团建整体活跃
近日,京沪高铁六标段一工区第一作业工区团支部因在团组织建设、青年主题实践活动、青年文化建设、完成上级布置任务等方面成效显著,经过五分公司团委考核,并经项目党支部专题研究,落实了项目部团支部书记享受业务骨干待遇,在原月岗薪基础上提高200元。至此,五分公司基层共有7名兼职团干部因表现突出、成绩得到项目党政和青年认可而享受了相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。这是该公司党建带团建的又一项制度创新,也是在基层单位率先落实兼职团干待遇、团建工作日显活跃的重要举措。
据悉,2007年11月,五分公司党委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规定:项目部团干部待遇按《五四红旗团支部考核表》和《基层团支部书记考核评价办法和奖励办法》的考核情况予以落实。生产一线的兼职团总支(支部)书记是操作岗位的,应享受生产班组长(工段长)同等的津贴;是管理岗位的应享受项目部门主管或业务骨干同等的岗薪待遇。
自2008年以来,五分公司团委贯彻落实团十六大精神提出的“重心下移、眼睛向下”战略部署,在围绕项目抓团建、抓好团建促生产的基层团组织中,对团建工作卓有成效、业绩得到普遍认可的兼职团干部实行待遇激励制度,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团组织工作和兼职团干部“只谈奉献,不谈待遇”的实际问题,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了共青团工作整体活跃,团建成果得到社会和企业的赞誉和认可,为企业基层团组织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。(赵振宏)